一般常用的方式有三種: 1. 直接成立公司。 2. 與當地或外國投資人簽訂商業合作契約(BCC)。3. 透過收購或併購方式。
1. 辦事處(代表處):可代表其母公司在越南從事業務接洽、聯絡與開發,但不能有營業行為,也不能開立發票;外商可在越南國內設立多個獨立代表處,但不能設立總代表處或代表處的分支機構。 2. 分公司:目前越南僅允許特定行業設立分公司,例如:壽險以外的保險、銀行、證券、基金管理、旅遊業。 3.外商獨資公司(100% FDI):可以直接在越南設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與兩合公司。目前以設立「有限公司」最為常見。有公司股權。股東至少為1人,最多不超過50人。獨資公司擁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無內外銷比例限制。
除部份特定行業(例如銀行、房地產、航空、審計等) 外,外資在越南設立公司基本上沒有最低資本額限制。
通常客戶在詢問報價時,我們會先請客戶先提供給我們基本的資訊,如: 公司設立城市? 個人投資或法人(公司)投資? 公司設立類型(是否有進出口需求)? 資本額初估? 另外,因不同類型公司所需申請的文件不一定相同,因此代辦時間也有所差異,請來信告知,由專人為您評估
在越南的外國投資者,一開始就必須在授權信貸機構開設外幣帳戶,供存入投資金額。當公司在越南產生合法收益時,可透過授權信貸機構(相當於指定外匯銀行)兌換為外幣再匯至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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