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開設企業一樣,外商在越南投資設立製造工廠需要兩種主要的許可證:投資證和商業登記證,然而申請程序複雜,需大量土地資金,建廠還需辦理其他多項手續,以下為外商在越南投資設立製造工廠的主要程序。

★越南設立工廠

在越南設立工廠的程序

如同開設企業一樣,外商在越南投資設立製造工廠需要兩種主要的許可證:投資證和商業登記證,然而申請程序複雜,需大量土地資金,建廠還需辦理其他多項手續,以下為外商在越南投資設立製造工廠的主要程序。

選擇工廠指定位置:

- 租賃設施 – 越南基礎設施租賃公司許可的預建工廠,此方案適用於小規模租地建廠的投資者。

- 在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或高新區租用土地,此方案適用於需長期租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建設中大型工廠的投資者。在工業園區或出口加工區建廠時,投資者將享受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企業的具體規定

- 在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或高新區租用土地。此方案適用於需要長期租用土地和租用土地建設中型或大型工廠的投資者。在工業園區或出口加工區建廠時,投資者有權享有工業園區和出口加工區企業的相關規範。

- 直接向國家租用土地。此方案適合長期土地租賃和大面積土地租賃的投資者,但此投資方案有限制,需花費大量時間和成本才能獲得土地利用規劃部門主管的批准(如果土地租賃契約不清楚)。

- 如果投資者有土地,需要將住宅用地轉為工廠建設用地時,其土地需充分符合法律規定,只有該省能為其工廠頒發建設許可證。而工廠建設必須完全符合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詳細建設規劃;依據國家批准的規劃、工程施工設計和施工許可證的安全條件,可確保土地用途的適宜性。

請批准環評報告

當外國投資者在越南投資服務業時,投資者將面臨越南加入世貿組織時簽署的 GATS 承諾時間表的限制,例如對出資率的限制,限制每位投資者設立的法人實體類型。外國投資者在越南建設某些特定行業的工廠時,其投資市場准入方面面臨的限制較少,除了一些市場價值較高的行業,其條件是單獨規範的,如製造和汽車組裝、化妝品、醫療設備等,以及生產過程可能會對環境產生負面影響的,因此政府第 18/2015/ND-CP 號法令附錄 II 中規定的某些對象和項目必須執行環境影響程序評估。

環境影響評估記錄

- 評估申請資料:

- 一(01)份按規定格式提交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

- 環境項目影響評估報告七(07)份,若評估委員會的成員人數超過七(07)名,業主必須提供額外數量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封面、副封面的形式以及對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結構和內容需符合格式規定。

- 一(01)份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投資項目報告或其他同等文件。

- 審核通過後繳交核定文件。

- 一(01)份要求批准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書面申請,根據評估委員會的結論明確說明修改和補充之內容,不需修改的情形除外。

- 環評報告為精裝本,業主在報告各頁底部簽名,並按規定附上附錄。

投資者向省人民委員會提交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核申請,最長評估期限為自收到有效文件日起30天。

注意:未申請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並獲批准即興建生產廠房者,投資方須到工廠所在的附近學校之自然資源與環境廳辦理環保計劃認證手續。

環境保護計劃的認證資料包括:

- 環境保護計劃三(03)份,並按規定格式和要求製作封面及內容。

- 一 (01) 份投資、生產、業務或服務計劃報告。

申請投資登記證

對於項目,文件須得到批准

根據項目規模的類型,投資者必須向國會、總理或省人民委員會等不同主管機構申請核准投資文件。

申請核准文件資料包括:

- 執行投資項目的書面申請;

- 個人投資者的身份證或護照及身分證影本,成立證明或其他能證明投資者是一個合法組織的同等文件副本,;

- 投資項目建議書包含以下內容:執行項目的投資者、投資目標、投資規模、投資資金和資金調動計劃、地點、期限、投資時間表、勞動力需求、投資誘因計畫、項目社會效益評估-經濟影響和效益。

- 以下任一文件的影本:投資者近兩年的財務報表、母公司財務支持的承諾、金融機構對資金支持的承諾、對投資者財務能力的保證、說明投資者財務能力的文件。

- 提出土地使用需求計畫,以防項目不要求國家調撥、出租土地或允許變更土地用途之情形,提供場地租賃契約影本或其他能證明投資者有權使用場地之文件。

- 項目技術使用說明包含以下內容:技術名稱、技術來源、技術流程圖;主要技術參數、主要機械、設備和技術生產線的使用情況。

- BCC格式的BCC投資項目契約。

- 環境影響初步評估、環保解決方案。

投資者向投資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由主管機關核准其投資政策,投資者在獲得投資政策批准後,無需辦理投資證的申請手續,投資登記機關自收到投資政策核准日起5個工作日內發出投資登記證予投資者。

對於不需要投資政策審批的項目

為了能夠在越南建立工廠,外國投資者必須獲得投資登記證,投資登記證的申請文件包含:

- 執行投資項目的書面申請(依規定表格提繳)。

- 個人投資者的身分證、身份證或護照影本;成立證明影本或其他能證明投資者是合法組織的同等文件影本。

- 投資項目建議書包含以下內容:執行項目的投資者、投資目標、投資規模、投資資金和資金調動計劃、地點、期限、投資時間表、勞動力需求、投資誘因計畫、項目社會效益評估-經濟影響和效益。

- 以下任一文件的影本:投資者近兩年的財務報表、母公司財務支持的承諾、金融機構對資金支持的承諾、對投資者財務能力的保證、說明投資者財務能力的文件。

- 總公司租賃契約、出租人租賃權益證明文件(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出租人具有房地產業務功能的商業登記證)或其他同等文件。

- 提出土地使用需求計畫,以防項目不要求國家調撥、出租土地或允許變更土地用途之情形,提供場地租賃契約影本或其他能證明投資者有權使用場地之文件。

- 投資項目使用技術說明,依據技術轉讓法規定限制轉讓技術名錄中的技術項目,包含以下內容:技術名稱、技術來源、技術流程圖;主要技術參數、主要機械、設備和技術生產線的使用情況。

- BCC格式的BCC投資項目契約。

貴公司須在全國外商投資信息系統網上申請投資項目的訊息,自上網申請日起15日內,投資者須向省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和高新技術省份管理委員會提交投資登記證申請,投資登記機關收到申請後,將考慮其有效性並為投資項目制定代碼。申請未通過者,本機構須以書面通知並清楚告知投資者未通過之原因。

申請商業登記證

獲得投資登記證後,您可以開始辦理相關公司設立手續。

申請商業登記證所需資料:

- 商業登記申請表(請使用規定表格)。

- 企業章程草案。

- 二人有限責任公司之股東名單或股份公司之創始股東名單。

- 經認證文件的有效影本。

- 個人:有效身份證、護照或公民身份證。

- 公司:公司商業登記證,並附上該公司授權代表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 出資決策書、公司代表人任命授權的文件,公司的股東成員;

- 特殊情況下的其他文件

備妥所有文件後,公司透過國家商業登記入口網站向商業登記局提出申請,若您的申請核准,商業登記局將在3至5天內發行商業登記證。此後,投資者須在國家商業登記入口網站上發表相關訊息。

申請廠房建設許可證

要建造新工廠,投資者須申請新的建設許可證。

建設許可證申請資料包含:

- 施工許可證申請表(請使用規定表格);

- 土地法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證明文件之一的複印件或原件;

- 一份由專門機關依法批准和評估的主要建築工程技術設計圖或施工圖的文件副本,每份包括:工程總地面圖或總地面圖項目每個階段的比例為 1/100 - 1/500;地塊比例為1/100 - 1/500的每件作品的現場圖,並附上作品位置圖;每個項目的立面圖和主要橫截面圖,比例為1/50 - 1/200;繪製基礎平面圖比例1/100 - 1/200和比例為1/50的基礎部分每項工程,以及與雨水排放、廢水處理、供水和供電系統的連接圖。通信比例1/ 50 - 1/200。

- 工程建設投資項目核決書正本或副本;

- 建設單位的設計鑑定結果報告之副本或文件,按規定,須對其工程進行設計鑑定。

- 帶有地下室的內置工程,需提供投資者保證工程及周邊工程安全的書面承諾副本或文件正本。

- 未經專業機構批准的工程,應提交一份包含個人設計樣本、組織能力和經驗聲明的副本或文件。

工業園區、出口加工區、經濟區和高新區的管理委員會收到文件獲准後,向投資者核發建設許可證,或者以書面拒絕授予建設許可證。

申請消防許可證

消防許可證申請資料包含:

- 消防證書申請(請使用規定表格);

- 經核實的消防能力證書副本,確認新建、裝修、改造所需的防火檢測文件、防火與滅火車的檢測文件,其他設施和經核實的防火、滅火機動車輛的消防安全檢查記錄影本。

- 防火與滅火措施和救護裝備清單(請使用規定表格)。

- 消防計劃。

- 建立基層消防隊之決議。

- 已通過消防培訓的人員名冊。

投資者向消防暨救援部門提繳資料,若委託他人或辦理者,須檢附紙本授權書。

除上述主要程序外,外商建廠後還需辦理其他開辦企業的基本手續,如納稅、申請印章、掛牌、打印收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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