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文件公證和認證?

 

  • 公證(Notarization)/認證(Authentication)/驗證(Lega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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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羅祖芳律師
  • 公證(Notarization): 係指由公證人證明特定的法律行為(如契約)或私權事實成立或存在,並證明其內容真實性。
  • 認證(Authentication): 係由公證人證明其文書之作成或形式上為真正,例如證明簽名確由當事人所為。
  • 驗證(Legalization): 係對請求證明或認證外國文書,驗明、比對文書上之簽字、鈐印或以其他適當方式予以查證。
  • 於跨國法律實務中,常需要文件當地國之公證人就文件進行公證,以確認法律行為或當事人資格之存在,或認證文書之翻譯本。因該等文件將做跨國使用,為確認其確經公證人公證或認證,通常尚須送使用國駐當地外館處進行驗證。上開程序造成當事人時間及金錢上的勞費。1961 年10 月「海牙外國公文書免除驗證公約」以單一簽註書,簡化上開跨國文件證明程序。我國雖非該公約締約國,如能透過國際組織或與他國訂定雙邊協議之方式,相互使用海牙簽註程序,將得以加強跨國交易的便利性。

  • 實務上的文件辦理流程
  • 第一步: 至民間公證人或法院辦理公證(不可代辦):由本人親自攜帶文件。
  • 第二步: 至外交部辦理認證,填寫『外交部文件證明申請表』(可委託代辦) 。
  • 辦理時間: 正常件三天取件
  • 時間: 週一至週五 08:30~17:00
  • 電話: 02-2343-2888
  • 位置: 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2號3~5F
  • 第三步: 至越南駐台北辦事處辦理認證(可委託代辦)
  • 辦理時間: 正常件三天取件
  • 時間: 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8:00 
  • 電話: 02-25166648 ext 15~21
  • 位置: 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65號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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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成上述三步驟,即可將文件交給ACCIO,讓我們協助您接下來的相關委託~